牌(pai)號:R60702 R60704 R60705
Zr-1 Zr-3 Zr-5
規格:
厚度≥0.8mm
鋯板材尺(chi)寸(cun)允許偏差
1 板(ban)材的厚度、寬度、長度的允許偏差(cha)應符合下表的規定。
2 板材應平整、不平度應不大于10mm/m,如有特殊要求,由供需雙方(fang)協商確定(ding)。
3 板材邊部(bu)應(ying)剪切整齊、無裂口、卷(juan)邊,允許有(you)輕微(wei)的毛刺。
4 板材各角應(ying)(ying)切成直角,切斜不(bu)應(ying)(ying)超過板材長度和寬度的允(yun)許偏差(cha)。
力學(xue)性(xing)能(如合(he)同注明,應提供板材(cai)的橫向拉伸性(xing)能實測(ce)值)
表面質量
1 板材表面不允(yun)許有(you)裂紋(wen)、起皮、折疊、金屬(shu)或非金屬(shu)壓入等缺陷。
2 退火狀態(tai)板材(cai)表面不應(ying)有氧化色(se)。
3 板材表面允許有輕微的(de)、局部的(de)、深度(du)不大于(yu)其厚度(du)公差之半的(de)劃傷、壓痕、凹(ao)坑、輥印和修整痕跡。
4 允許(xu)順軋制方向清除局部缺(que)陷,但清理(li)后的板(ban)材厚度(du)不得小于較小允許(xu)厚度(du)。